10月4日晚,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区大队民警在巡逻时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1***1小型轿车排气管发出的噪声极大,在卫星路与彩织街交会处依法将该车拦截。
经核实,该车非法改装排气管消声器,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及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。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李某开具了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》,并责令其尽快到绿园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。
长春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,更换车身颜色、车身外观或车架后,车主应在更换后尽快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;非法改装车辆轮胎轮毂、加装尾翼、灯光、排气管等,均属于违法行为,需要恢复原状后才能通过机动车检验。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